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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付限额为10万元/年,职工大病医疗保险(含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)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/年;住院发生符合政策规定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,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如下:
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,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(除个人先自付费用),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60%,医疗照顾人员补助70%。
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大病保险(含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)按规定支付后,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,再由大病保险(含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)按70%的比例支付。
山西省医保中心监督电话:4958038;山西省眼科医院医保科电话:8231216,如有什么需求和意见,请及时联系我们。
医保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