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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眼科医院连续24年获“省直文明单位标兵”荣誉称号

时间:2023-12-13 供稿:宣传科

  日前,山西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《关于命名2022年度省直文明单位、省直文明校园、省直机关第六届道德模范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通知》,我院连续24年获得“省直文明单位标兵”荣誉称号,我院院办副主任、质控运营办负责人、微生物实验室负责人董魁获得“敬业奉献道德模范”荣誉称号。

  2022年,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聚焦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,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守正创新、主动担当、积极作为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持续深化文明建设、文明实践、文明培育,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一系列积极成效。

  近年来,全院上下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以党的建设为引领,以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,带领广大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,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,深入开展“改善医疗服务”行动,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,不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,引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以公益性为导向,发挥公立医院社会担当,开展义诊宣传和光明扶贫、援助吉布提“消除白内障致盲项目”、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,持之以恒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清廉医院建设。以“创城”工作为契机,营造“讲文明树新风”的浓厚氛围,不断将文明创建活动引向深入,为营造和谐医院而努力。

  我院1984年被原省卫生厅评为“文明医院”;1985年至1989年连续5年被原省卫生厅评为“文明单位”;1989年至1998年连续被太原市委、市政府评为“太原市文明单位”;1998年获“太原市文明单位标兵”;1999年被省直文明委授予“山西省直文明单位标兵”;2004年被省直工委、省直文明办评为省直机关第二批道德建设“十佳文明窗口”;2014年被省直工委、省直文明委评为“省直机关第七批公民道德建设‘十佳文明窗口’”;2007年被省文明委授予“山西省文明单位”;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五届“全国文明单位”;2018年被省委宣传部、省文明办联合授予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”;2020年和2021年连续荣获“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。”

  我院全体干部职工要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,切实发挥好榜样引领作用,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落实好举旗帜,聚民心、育新人、兴文化、展形象的使命任务,牢固树立“崇德博爱,敬业进取”的院训精神,形成崇德向善、见贤思齐、德行天下的浓厚社会氛围,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打造诚信、满意、文明、和谐的医院,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。